古籍校勘•王鸿绪本明史稿校勘
45浏览 • 2025-8-8 •
文学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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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稿
皇帝敕諭原任都察院左都御史、今食原俸加一級王鴻緒:
朕惟百祀之成模,備於載籍;而前代之信史,定於與朝。故事具存,允關鉅與。粵若有明,受歷二百七十餘年。其間創守之規,盛衰之勢,人物之臧否,制度之損益,與夫天官、地與、兵行、食貨諸大政,莫不散在簡冊,歷歷可稽。故歲月寖久,間見異辭;附旣多,錯連益甚。使非折衷至當,何以垂示來茲?
朕萬幾餘暇,於有明實錄諸書,屢屢披覽。當洪、永開國之際,創業垂統,綱舉目張;立政建官,法良意美。傳諸累葉,雖中更多故,而恪守祖制,足以自存。又十六朝之內,宮禁毖嚴,而女主不聞預政;乾綱獨御,而權奸不敢上侵。統論一代規模,漢迄唐、宋皆不及也。
惟是晚近諸君,生於深宮之中,長於婦寺之手,不能接對羣臣,巡省風俗,以致民隱壅於上聞,軍務日益弛廢。迨末季,朋黨滋繁,一時大小臣工,悉囿□交而行欺罔,遂使國是淆亂,盜賊恣猖,役重賦煩,邊腹交困,而明祚馴至衰危矣。
眞道在人,公論難泯;史書至重,傳言為宜。朕數召儒臣,面加詢諭。自開局纂修以來,歲久未告竣事。欲期速蒇,宜專責成。茲特命爾爲緫裁官。爾其董率分纂諸臣,旁棌舊聞,時勤討論;事當核實,議必持平;毋膠己見而意涉偏私,毋狃積習而語鄰矯激。務使褒貶適中,是非有準;綱立而條不紊,言簡而事不遺。用成一代信史,以副朕委任至意。爾其勉之!欽哉。
敕 令
康熙三十六年三月十七日
之 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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