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与白

综合向——我们公开对于审核规范的修改意见

46浏览 6小时前 公告相关 MA110992

所有人,发布公告:


我们已经获取审核规范修改案,并作出修改意见。我们决定将之以透明原则公开,意见如下:


修改意见正文:


1. “挂人”一则,在决定如何处罚方面,希望恢复原来的具体条规订立处罚方式和封禁实效而非由官方决定,增强法制化。


注:1. “挂人”一则即审核规范修改案之第十七条。

2. 所述订立处罚方式和封禁实效(应为“时效”)并非本条所指之“违规次数赦免”,其目的是为减少平台自由裁量权过大之隐患。

3. “官方”一词,于本条中称“平台”。


2. 增加对恶意评论及无效评论的负反馈及过滤机制的合法性来源。


希望审核条例能够想到未来更多的,可能出现的现象和事情,通过参考别的网站发生的事情作为借鉴,主动制定清晰的规范,以防范于未然。


其他意见:


1. 建议效仿小红书,隐去明面的点踩按钮,改为长按一则内容后跳出来一个界面显现“不感兴趣”的选项。

2. 建议开启评论过滤机制,不良评论可由作者本人开启过滤或经作者申诉,由平台筛选。


以上意见,如有问题,欢迎官方在内的所有喵友进行评论,我们基于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做出讨论和回答。


附:

1. 原文

【喵御宅审核规范 5.0 草案征集意见稿 - 喵御宅】

https://mfuns.net/ma110988


2. 第十七条 【人身攻击】处罚细则(建议稿)


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平台将根据违规情节,采取以下措施:


· 首次违规:删除违规内容,并对账号处以 2至7日封禁的处罚。

· 二次违规:删除违规内容,并对账号处以7日及以上封禁 的处罚。

· 三次及以上违规:永久封禁账号。


若单次违规行为存在以下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,平台有权直接升级处罚,包括直接处以永久封禁:


1. 内容传播广泛、影响恶劣(如登上热门榜单、被大量举报并核实等);

2. 行为人有组织地针对特定用户进行攻击、骚扰;

3. 在沟通后拒不改正,或持续挑衅、辱骂。


若行为人具以下条件及行为之一的,平台可酌情减轻处罚,或免予处罚并予以驳回处理:

(1)在平台处理前主动删除违规内容并公开致歉,有效消除不良影响的;

(2)为首次违规,且出于非恶意且情节极其轻微,经行为人诚恳申诉并承诺遵守规则的。


本条款所述行为,原则上需由受害人举报后处理。但内容传播广泛、影响恶劣或严重破坏社区秩序的,平台有权主动介入处置。

未经作者允许,禁止转载
#修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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