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克吐温生平与文学生涯 时间线1835-1866
美国文学史 马克吐温传
作者 阿尔伯特 毕格罗 佩恩 1861年7月10日–1937年4月9日
塞缪尔 朗赫恩 克列门斯的生平与文学生涯
第1卷 时间线 公元1835-1866年
谨以此书献给
克拉拉 克列门斯 加布里洛维奇
她始终不渝地支持作家初衷
书写历史,而非一曲颂歌
以此记录她父亲的一生

致谢
亲爱的威廉·迪安·豪威尔斯、约瑟夫·霍普金斯·蒂切尔、约瑟夫·T·古德曼,以及马克·吐温的其他老朋友们:
本书付梓之际,我必须向你们致以由衷的感谢。六年多的创作历程中,你们给予了我莫大的帮助。
首先,我必须承认,曾多么羡慕你们,羡慕你们很久以前,能与马克吐温共度那段“浪迹四方”的岁月。其次,我更惊叹于你们的慷慨。人之常情,本是会将那些珍贵的信件与回忆私藏,留给自己与后人,但你们却毫无保留地与我分享。而后,我想告诉你们,如今,我的羡慕之情已不再那么强烈,因为承蒙各位的恩惠,于写作这一章又一章的过程,我也仿佛与诸位一同浪迹四方了。
如今,我也不再惊奇了。因为我渐渐明白,正是出于对他的爱,才生出那般伟大的无私(或者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那是一种“神圣的自私”),也明白,如果不为他的声名竭尽所能,你们的内心便无法得到真正的慰藉。
我的感激之情,难以衡量,它也遍及世界。因为,无论多么遥远的国度,都有人热忱地为这本书贡献自己的故事。只恨自己的言辞贫瘠,难以表达这份谢意。
阿尔伯特·毕格罗·佩恩
本书记录的一些事件,会与克列门斯先生本人笔下所记载的相应情节有显著不同。
就道德意图而言,马克吐温的精神内核是绝对真诚的,但他早期的自传体作品,他早期的大部分作品都带有自传色彩,在时间、地点或具体情节的准确性上,并无意拘泥,他所追求的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“不过是讲个好故事”。到了晚年,他那过于鲜活的想象力和变幻莫测的记忆力,使得还原历史真相变得困难,即使当他力求还原事实时也是如此,比如在他那部所谓的《自传》小说中。
他曾古怪而又精妙地说道,“我年轻的时候,什么事都记得,不管它发生过没有。如今我老了,快要只记得那些没发生过的事了。”
读者尽可放心,凡有出入之处,本传记的作者皆从直接而确凿的来源获取史料:像信件、日记、账本或其他即时备忘录。此外,还有多位目击者相互印证的证词,并辅以连贯一致的情境与条件。所有信息均非来自道听途说或零散的印刷材料。
第一章 我的祖先
马克吐温临终前仍捧读的《罗马十二帝王传》旧卷第492页,提到一位名叫Flavius Clemens的人,此人因“慵懒无为”而广为人知,马克吐温于页边空白处,写下一行批注:
“我看咱们这支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。”
这句话,很像他的风格。戏谑笔触间,以一种诙谐的方式道出他谦逊的态度,以及那份坦然承认自身缺陷的率真。这正是他为人与为文中最大的特点,也是他惹人喜爱的原因。
从历史考据的角度看,我们大可不必当真。Clemens(克列门斯)这个姓氏本身有着“仁慈”的含义,在罗马并不罕见。
罗马史记载早期有位同名的教皇,中世纪的编年史中也偶现此姓。再近一些,有一位Gregory Clemens(格雷戈·克列门斯),他是一位英国地主,在克伦威尔麾下任议员,并签署查理一世的死刑令。后来他以弑君者身份受审,家产充公,首级被悬挂在威斯敏斯特大厅的杆顶示众。
传闻Gregory的家人没有留住英国,而是逃亡到弗吉尼亚(或是新泽西),弗吉尼亚的克列门斯家族(Clemens),包括马克·吐温的父亲约翰·马歇尔·克列门斯(John Marshall Clemens),便是他们的直系后裔。
也许这一条家族脉络或可追溯,环节或可考证,但是归根结底,当要书写的是后代的故事,祖先是多一个,还是少一个,其实无关紧要。
不过,关于马克·吐温的直系长辈,倒有些话值得一说。
他的祖父也叫塞缪尔,一位富有文化修养与文学品味的人。1797年,他和娶弗吉尼亚的姑娘Pamela Goggin(帕梅拉·戈金),二人的五个子女中,出生于1798年8月11日的John Marshall Clemens(约翰·马歇尔·克列门斯)是长子。
约翰七岁那一年,因为父亲参与建房时遭遇意外身亡,便成为家中最年长的男性,家里的顶梁柱。家境虽不算贫寒,但这孩子从小就养成热爱工作的习惯。少年时,约翰成为林奇堡一家铁器作坊的伙计,夜里必定还在苦读。无论如何,他以此获得了一定的教育,却也因此累坏了身体。
不久后,约翰随母亲和弟妹搬到了肯塔基州的亚代尔县(Adair County Kentucky),守寡的母亲不久便嫁给了她少女时代的恋人,西蒙·汉考克(Simon Hancock),一个好人。
后来,约翰被送往县政府哥伦比亚(Columbia the countyseat)修习法律。待到各位继承人均达法定年龄,他主持分配父亲的遗产,自己分得三名黑奴,外加一张桃花心木餐具柜,这件家具至今仍保留在克列门斯家族的后人手中。
那年1821。约翰·克列门斯时值23岁,身体虽不强壮,却拥有一份体面的职业,十足的决心,以及一颗充满希望与梦想的心。约翰严谨、勤勉、刚正不阿,似乎注定要有一番作为。即便那时人们尚未意识到,他那近乎天真的乐观与理想主义,或将带来命运的波折。
两年后,约翰遇见简·拉普顿(Jane Lampton)。这位姑娘的母亲出身凯西家族,是蒙哥马利-凯西家族的一员,其父源自英国达勒姆的拉普顿(Lambton)家族,简本人则是公认肯塔基州最漂亮、最风趣、舞跳得最好的姑娘。
蒙哥马利与凯西家族的先辈,皆是丹尼尔·布恩(Daniel Boone)时代与印第安人周旋的战士。她的外祖母凯西,婚前名为简·蒙哥马利(Jane Montgomery),少女时代穿过鹿皮软鞋,还曾为躲避印第安人的追捕跳过栅栏,捡回一条命。两个家族的编年史写满了惊心动魄的冒险,时至今日,亚代尔县旁边就是凯西县,再往东一点还有蒙哥马利县。
至于拉普顿家族,英格兰的本支享有伯爵头衔。当时,美国这边的分支甚至还有人声称拥有继承权。这些家世背景在肯塔基颇有分量,但真正俘获约翰·马歇尔·克列门斯之心的,是简·拉普顿本人,她快乐、奔放,以美貌和优雅著称,能彻夜跳舞,若有兴致甚至可以跳到天明。相遇的那一刻,约翰便彻底沦陷了。
马克·吐温成名后的许多特质都源自母亲。他的幽默感,他那反应敏捷、用词奇特的哲学,无疑都是母亲赠予他成名之路的厚礼。
多年后谈及母亲时,他曾说:
“她具有一种罕见的特质,这种能力在男性中已属少见,在女性中更是近乎绝迹,那就是说出一句幽默的话,却完全是一副不自知的样子。”
毫无疑问,这是母亲留给马克吐温的遗产,还有细腻的肤色,那一头茂密的秀发,小巧匀称的手脚,以及那讨人喜欢的拖长调子的说话方式,这赋予了她的机智,以及后来,他的机智,一种从容而完美的格调。
简·拉普顿与约翰·马歇尔·克莱门斯的短暂求爱期,其实是一场单相思。
终其一生,简·克列门斯始终尊敬丈夫,在他生前忠诚地侍奉他。但她心之所向,原是列克星敦那一位曾与她激烈争执的年轻医生。因为与其发生争吵,她出于赌气而非柔情,才草率地答应与约翰·克列门斯的婚事。
简·克列门斯坚持立即完婚,于是1823年5月6日,他们结为夫妇。
那一年,她20岁,丈夫25岁。
六十多年后,约翰·克列门斯早已过世,她特意乘火车前往某个城市参加“拓荒者大会”,只是因为,她在参会名单上瞥见了年少恋人的名字。跨越漫长岁月,她本想向他低头,为当年的事请求原谅。却终究迟了一步,大会已经结束,会终人散。
马克·吐温曾提及此事,并补充道:
“这是我,漫长一生亲历的罗曼史中,最凄美的一页。”